潘志成,男,江苏盐城人,法学博士。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民族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兼任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研究方向:法律史学、民族法学
1999年至2003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二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至2006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至今,在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工作,2010年获副教授职称。2007年至2010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出版有《西南民族传统法文化的历史与现状考察》(民族出版社2010年版)、《清代贵州苗疆的法律控制与地域秩序》(九州出版社2013年版)等专著2部,合著有《清水江文书·土地关系及其他事务文书》(贵州民族出版社2011年版)、《清水江文书·林业经营相关文书》(贵州民族出版社2012年版)、《清水江文书·清江四案研究》(贵州民族出版社2014年版)、《黔法探源》(贵州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等多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博士后研究课题名称:清代清水江下游苗侗村寨社会的纷争与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