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孟兼,男,台湾辅仁大学法学博士,日本中央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客座研究,贵州民族大学副教授,刑事法律系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刑法规范理论、违法性理论、未遂犯理论、罪数理论、恢复性司法。
著有「环境犯罪之保护与防治」,收录于余振华教授六秩晋五祝壽论文集「国际刑事法学之新脉动」、「不作为共同正犯之犯罪类型与制裁效果」,收錄於余振华教授刑法研究会系列丛书(一)「鸟瞰共同正犯」;於日本比較法雜誌發表刑事立法における修復的司法の実践-中国における過剰防衛の検討を中心に」;於台湾军法专刊發表「论行为规范及制裁规范与犯罪评价之论理关系(上)」、「不作为帮助犯之规范评价」、「论行为规范及制裁规范与犯罪评价之论理关系(下)」;於台湾中央警察大学法学论集發表「论未遂犯之危险概念」、「论主观违法要素与实质违法性之评价」;於台湾玄奘大学法律学报發表「放火罪之公共危险及犯罪评价」;於台湾世新法学發表「过失原因自由行为之研究」;並譯有「不能犯における行為規範と制裁規範の結合」、「実行の着手論における危険概念について」,收录于余振华教授六秩晋五祝壽论文集「国际刑事法学之新脉动」,並有「貴州省大数据战略行动中个人信息保护之法制研究」,2017年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领导指示圈示课题等。
博士后研究课题:刑法中恢复性司法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