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省社科院驻兴义市海子村第一书记胡月军宣讲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民法典知识

发布日期: 2022-05-23 17:06 来源: 院乡村振兴工作队 字号:    

5月20日,省社科院驻兴义市敬南镇海子村第一书记胡月军在海子村宣讲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民法典知识。此次宣讲由海子村村支书记李应敏主持,全村党员及群众代表近50人参加。

胡月军从过去五年贵州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今后五年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七大重点任务、毫不动摇加强党的建设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宣讲。针对农村工作实际,重点讲解全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情况,过去五年,贵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全力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当前正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今后,贵州农村人民群众生活必将越来越安逸、日子越来越幸福!

在宣讲民法典知识阶段,胡月军重点围绕与广大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农村集体、承包地、宅基地等条款、婚姻家庭关系、日常生活小常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通过组织此次宣讲,海子村党员群众了解了贵州过去五年取得的成就和今后五年的美好生活蓝图。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有了具体了解。

与会党员群众纷纷表示,自己身边近年来发生的各种可喜变化,这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实现,只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才能实现,只有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才能实现。衷心拥护党中央、衷心拥戴习近平总书记!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