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和分类
1、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1)非政府采购一般物资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政府采购所有物资。
2、固定资产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等
3)交通运输工具;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
我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根据院党委决定,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实物帐管理,院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资金账务管理,相关部门负责购置与维护管理,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固定资产分成三大类:
图书类;办公自动化软件、电子电器设备类;其余固定资产。
其中:图书类;办公自动化软件、电子电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由图书信息中心负责购置及实物维护。
其余类固定资产由后勤处负责购置及实物维护。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
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并建立卡片;
使用部门由专人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进行数量管理。
应做到财会部门有总帐,资产管理部门有明细帐及卡片,使用部门有台账,便于清查核对。
2、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二级分类明细账、建设固定资产卡片、配合财务处完成每年固定资产更新计划及申报工作;对报废资产核实后提出申请,定期与财务处核对,做到帐帐、帐实、帐卡相符。
3、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管理部门职责
院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分别由图书情报中心、后勤处负责。其职责是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及固资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完成购置及安装、调试等工作,会同使用部门确定维修及报损工作并完成相关手续。
4、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的职责
由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负总责,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账簿、清理盘点等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报废或因故需修理的情况及时向维护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兼职)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员,做到定期清点实物,使帐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购置、使用
1、固定资产购置管理
1)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2)购置数量应按照院上报省财政厅的预算方案内执行。
预算方案:
①院属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下一年度(本部门预算内)新增固定资产预算方案,并由分管院领导确认。
②课题费(财政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应由课题组长提出下一年度购置预算方案,并由分管院领导确认。
③院内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工作由固资办公室会同图书信息中心及后勤处、依据固资的折旧、损耗、使用状况等提出下一年度固定资产的更新预算方案。
④由固资办公室汇总,并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后形成我院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预算方案,方案报院固定资产领导小组。
⑤经院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审批后,方案上报省财政厅。
2、院固定资产购置原则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及我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完成采购手续。
3、院固定资产购置流程
①院属部门计划内新增固定资产(本部门经费):

②课题费(财政资金)购置固定资产:

③院现有固资更新、新增固资的购置:

四、固定资产登记、入账、调拨
①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具备发票、合同(政府集中采购手续)等。固资购置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及时认真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附件资料等情况,应与供货单位联系,尽快解决。
②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登记、财务入账、报销等手续:
③固定资产调拨应由固资领导小组负责,并出具“固定资产调拨单”。固资办公室依据“固定资产调拨单”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完成实物调拨及账务、卡片的更换工作。
五、固定资产维修、报废报损、赔付处置
①院固定资产的维修工作由后勤处、图书信息中心分类负责,维修流程:
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维修部门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请示相关领导→完成维修工作→财务部门完成报销。
②院固定资产采取即时报废报损方式,原则上可用固定资产不予报损。
如在用固定资产发生不可维修故障、维修费用超过原值三分之一、使用年限过长不具备维修价值等情况,由维修部门会同使用部门出具“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申请表”,报固资领导小组审批后送固资办公室及财务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报废报损处置。
③若发生固定资产的人为损坏、因管理不善丢失等情况,应依据院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处置。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在固资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工作。部门领导离任审计应包含固定资产清理移交,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工作。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固资管理办公室会同维护部门、使用部门统一实施,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部门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及时记录,查明原因后按规定程序完成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帐帐、帐物、帐卡三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后,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并及时调整帐卡。
七、本制度由院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由下达之日起开始自行。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