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部门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21〕3号)要求,我院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针对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院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年初我院共对2020年度1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覆盖率为100%。经自评,我院2020年度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13个二级项目中,绩效自评得分在90(含)—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12个,占比92.31%;绩效自评得分在60分以下,自评结果为“差”的二级项目1个,占比7.69%。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院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少部分项目存在跨年度实施情况,故该部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需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三、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针对自评发现问题,我院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我院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一)资金管理方面
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加快资金执行效率。我院在编制2021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时,充分借鉴以往经验,进一步完善、细化预算科目,强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同时,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日常财务管理,督促各资金使用处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管理方面
加强项目管理,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强化绩效监控管理。我院根据各处室年度绩效管理目标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内部业务分工,落实人员及其工作职责,明确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总结工作成果。并在2021年8月开展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中,对于部分二级项目因疫情影响、财政未批复资金、工作计划调整等,导致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无法完成的,我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申请了调整。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