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党群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国家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知识。
3.指导所属支部加强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积极发展优秀青年入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和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6.领导院工会、青工委、女工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开展工作。
7.完成省直机关工委、院党委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关党委书记:黄朝椿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麻亮
联系方式:0851-85929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