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院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省政府督察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着力突出科研管理和研究特色,积极开展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我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立足社科研究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成立了《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检查小组》和《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开展。2008年8月和2012年5月,我院因人事变动,对以上两个领导小组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小组。通过调整充实,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构,着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我院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和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经过不断实践,我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质量和效能上都有了明显提高。
二、完善管理机制和程序,推动政务公开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规范有序,我院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和程序。坚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将需要对外公开和发布的信息由部门首先进行认真审核,然后交由院分管领导签审,最后再上院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对外发布。在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我院认真执行省委保密局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保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保密管理机制。通过对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核,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推动了我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1年,我院共对外发布有关机构职能、科研、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务公开信息165条。
三、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方面
2011年,我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但与《条例》要求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1、由于科研单位工作性质的原因,对上报的信息比较少;2、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3、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应提高。今后工作改进方面:1、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内有关信息公开规定。2、将公开信息行文严格把关,做到处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严审,涉密信息决不公开。3、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