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图书信息中心负责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审、网上发布以及信息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信息报送范围和对象
(一)静态信息报送范围
1、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2、相关表格下载和相关政策解答;
3、指定的相关规划计划;
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5、人事信息公布;
6、其它面向公众、可公开的服务类信息。
院属各有关处(所)根据各自职责,定期检查涉及本单位的静态信息,对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与图书信息中心联系。图书信息中心会对网上静态信息进行检查,对未及时提出更新信息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二)动态信息报送范围
1、省社科院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单位新闻动态;
3、学术交流活动;
4、重点学科介绍;
5、取得的科研成果;
6、相关专家的各种活动(包括被报道的);
7、甲秀智库论坛和皮书系列报道;
8、院交办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9、重点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等;
10、省委、省政府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三)信息报送对象
院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情况及总结由院办公室协调有关处室(所)报送;院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报送。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队伍建设。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和向院网站报送信息工作,指定相关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更新等工作,并配合院网站做好有关栏目建设工作。信息员如发生变动,应及时报送信息中心备案。
(二)时间要求。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会议情况、新闻类信息于次日报送,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三)内容要求。各部门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四)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如有违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信息报送方法和渠道
各部门在报送信息时,通过邮箱或QQ发送到图书信息中心,文字信息采用word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