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成果  -  理论文章

《当代贵州》:许峰 李金金|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历史经验

发布日期: 2025-04-27 16:51 来源: 《当代贵州》2025年17期 作者: 字号:    

民营经济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聚焦民营企业座谈会和2025年全国两会精神落地,本刊围绕“政策赋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主线,结合产业布局与经济发展,对话贵州不同行业民营企业家,探讨民营企业如何把握机遇、应对挑战。


202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

改革开放40余载,党领导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截至今年1月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达5670.7万户。


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始终如一重视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辟出来的一条道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明确提出“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并要求“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将个体经济定位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形成早期理论框架。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区分个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和“有益补充”的双重属性,强调其“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社会性质,并要求“扫除障碍、创造条件、给予法律保护”。这一政策上的突破,推动了个体经济快速发展,到1985年,全国个体工商户达1171万户,较1978年增长近30倍。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指出“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明确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论述打破姓“资”还是姓“社”争论,直接推动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非公经济参与市场竞争提供理论合法性。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首次提出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明确“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强调二者“统一于现代化建设进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把“两个毫不动摇”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明确下来,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党的十八大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从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阐述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40多年来,党对民营经济的认识深化与实践推进相辅相成,既以政策连贯性回应“始终如一”的承诺,又以制度迭代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最终实现民营经济从“政策护航”向“创新引领”的跨越,成长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坚持“放活”与“规范”相结合,推动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两个健康”是民营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放活”与“规范”双管齐下,确保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改革开放初期,面对经济发展困境,党中央果断提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民营经济随之发展起来。到了20世纪90年代,面对姓“资”还是姓“社”的争论,党中央作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重大论断,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构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壮大,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世纪以来,进一步打破非公经济市场准入壁垒,推动修订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制定明晰各类企业权利义务、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2005年和2010年,国务院先后出台“非公经济36条”“新36条”,即《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持续释放党中央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颁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发布《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2019年,《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民营企业28条”)提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出台的重磅文件《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民营经济31条”),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31条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各地各部门通过系统化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不断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与此同时,规范民营企业经营行为的一系列制度相继出台。“非公经济36条”在“放活”的同时,也提出了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服从国家宏观调控、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完善企业组织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等规范性要求。“非公经济新36条”也强调,“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民营经济31条”则在促进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方面作出了规定,如为资本设立“红绿灯”,提高资本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建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

“放活+规范”双轮驱动的制度演进,既通过要素解放激发创新动能,又依托法治建设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的健康成长。


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现民营经济更大更好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希望他们“努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作贡献”。早在2005年,“非公经济36条”就旗帜鲜明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5年后出台的“非公经济新36条”,则进一步向民营企业开放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制度创新与政策引导,持续深化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的范围和路径。

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拓展参与领域。2019年出台的“民营企业28条”提出,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2023年出台的“民营经济31条”,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碳达峰及碳中和、乡村振兴等重大工程,并引导民营资本投入中西部、东北地区及边疆建设。

开放科研平台,培育创新引擎。国家通过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设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攻克关键技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保障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领域的平等权利。如华为、中芯国际突破芯片制造瓶颈,大疆创新占据全球超80%民用无人机市场。

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等方向延伸,提升国际竞争力。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致力于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不断推动营商环境更加公平、普惠。

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2019年出台的《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第一次形成公平竞争顶层设计政策框架。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动实现竞争监管统一执法,挂牌成立国家反垄断局,进一步强化专业力量,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扎实推进,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

营造宜商惠企的政策环境。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实质性降低民营企业负担;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同时,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降低企业成本。建立促进政策落实和政企沟通协商机制。

完善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新修改的反垄断法进一步将其明确为法律规定,由此构建起了由1部法律、1部行政法规、5部部门规章、8部反垄断指南组成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为经营主体提供清晰明确的规则指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各地各部门也制定实施了一批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回望来路,我们深知,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科学指引。放眼前路,我们坚信,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许峰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 李金金单位: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