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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贵州政法工作发展的历程、成就与启示

发布日期: 2025-10-14 09:36 来源: 皮书数据库 作者: 字号:    

新时代贵州政法工作发展的历程、成就与启示

作者: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

所属图书:贵州法治发展报告(2023) 图书作者:吴大华

摘要:进入新时代以来,贵州政法机关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

关键词:贵州政法工作新时代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政法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长期以来,贵州省委、省委政法委、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立足于后发省份的省情,探索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致力于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狠抓落实、锐意进取,消除了一批影响政治社会稳定的燃点爆点,突破了一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堵点痛点,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形成了一批具有创新意义的试点亮点,开创了政法工作新局面,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党和国家政法工作大踏步前进的一个缩影。我们对新时代贵州政法工作发展的历程进行梳理,对取得的成就进行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宝贵经验和深刻启示,全面推进贵州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 新时代贵州政法工作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贵州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训词精神,严格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加快推进”,切实履行好“四大职责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学习,持续办好“政法大讲堂”“法治大讲台”,开展平安贵州建设、法治贵州建设、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政法智能化建设等主题大调研和政法重点工作每季度大观摩。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毫不动摇地分别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定出台《贵州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构建完善领导政法工作“1+1+N”制度体系,开展综合督查、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强化制度规范执行,对政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在中央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政法机关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深入推进“四大工程”为载体,制定出台加强政法领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意见、政法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从目标、任务、措施等方面做出系列安排部署,以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以防范抵御“颜色革命”为重点,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政治风险,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成立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委政法委,从2019年起连续三年在全省部署开展重大风险排查化解工作,交办各地各部门集中攻坚化解风险点2276个,并逐步探索形成了“分类化解”“分级化解”“分专项化解”的工作模式,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防范化解处置当前突出矛盾风险的指导意见》。坚持平战结合,探索建立维稳联合指挥、信访维稳联动、省级重大突出舆情综合分析研判、情报信息每日会商研判等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统一信息、统一调度、统一行动“四统一”的工作闭环,为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生态文明论坛贵阳年会、酒博会等重大活动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任务提供了保障。推动出台《关于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贵州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和安全风险评估事项清单。2019年以来全省共报备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事项4290项,其中低风险准予实施4213项、中风险暂缓实施67、高风险不予实施9项。加强群体性防范化解处置工作,妥善应对处置了各类利益诉求群体到省进京的聚集维权活动,全省群体性事件零发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贵州省政法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助推脱贫攻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保障工程,作为努力把贵州建设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推进落实,集中力量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整体战、歼灭战。在为期三年的(2018年至2020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共侦办涉黑案件186起,涉恶案件593起;提起公诉涉黑案件276件2870人,涉恶案件607起4003人;审结涉黑涉恶犯罪一、二审案件1568起10739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24件504人,充当“保护伞”问题783件815人,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534件615人。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克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全省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夯实,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二)不断深化平安贵州建设

完善平安贵州建设协调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双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10个专项组,分别由10家省直部门牵头主抓,形成了“整体工作统筹抓、重点工作专职抓”的工作格局,带动市县乡健全完善平安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构建完善上下协同、左右联动、全域覆盖的平安贵州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对照平安中国办人员组成,进一步明确省委平安办组成人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规定,确保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规范高效运行。

组织开展平安贵州建设考核。不断优化平安贵州建设考核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加大重点工作指标考核权重,进一步发挥好考评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强化平安贵州建设考评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与领导干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和奖励惩处挂钩,有效激发平安贵州建设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综治督导、挂牌督办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聚焦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开展专项督导,分级实施社会治安问题相对突出的地区挂牌督办和通报整治。

开展“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成立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市域社会治理组,建立省级督促指导、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按照分类指导、试点突破、梯次推进、争创特色的思路,专门下发通知,制定区域特色工作指引,特别是聚焦社会治理基层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形成“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铁三角,全面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按季度、分地区对基层治理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将工作创新成效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评议重点事项,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统筹协调功能、综合网格组团服务合力和“十联户”小单元治理优势,切实打通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通过开展“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三位一体建设,形成“以党建为引领、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联动为纽带,以网格联户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基层治理服务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

扎实开展命案防控工作。开展平安建设重点整治1+8行动,落实命案防控14条措施,建立动态监测预警、重点矛盾纠纷防控、重点时段命案防控三个机制,实行一案一倒查问责,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至2021年,全省命案发案数连续12年下降,每10万人发案数保持在全国较低水平,命案防控成效全国排名第3,现行命案连续3年保持全破。

深入推进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2020年,贵州省禁毒委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禁毒“大扫除”行动,按照“挖根、断脉、破网”总要求,坚持“打、戒、防”一体推进,积极构建全社会责任体系、全链条打击体系、全覆盖教育体系、全要素监管体系、全网络戒毒体系、全方位评估体系,全省禁毒斗争“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的态势进一步拓展。全省吸毒人员从2019年底12.38万人下降至2022年底4.45万人,全国排名从第6下降至第9。全省外流贩毒人数从2019年的1049人、全国第6位下降至2022年的97人、全国第23位。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为97.11%,连续8年上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进一步整合资源、凝聚合力,防范、打击、监管、控制、治理多管齐下、同步推进,先后组织开展“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营造良好环境。2022年,全省破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6077起,同比上升18.12%;抓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嫌疑人55685人,同比上升131.46%。全省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4459起,同比下降22.06%,损失11亿元,同比下降12.46%。“两升两降”成果持续巩固。

开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专项治理。在全国较早成立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是全国唯一一家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双主任的省份,推动全省9个地区比照省级模式分别成立了市(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体系。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颁布后,同步推动《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工作,是全国最早通过草案、最早颁布实施的省份。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纳入平安贵州建设总体布局,精细谋划、精心搭建未成年人全面保护的“1+1+5+6”工作体系,充分发挥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作用,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人群体关爱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4项制度机制,筑牢立法、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6道保护防线,形成独具贵州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模式。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全面构建立体化、智能化、高效化、精准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建设应用,全省行政村视频监控覆盖率达97.4%。充分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查究手段,对治安问题相对突出地区实施分级挂牌整治,落实社会面治安防控措施,全省“盗抢骗”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27.2%。

打造新时代贵州“枫桥经验”。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明确要求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全省政法机关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和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并举,加快健全社区治理体系,探索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西部特色的基层治理新路子,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同时,把基层综治工作中心作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实体化工作平台,大力推进县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信息化、网格化建设,第一时间发现风险隐患,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积极争取中央政法委将贵州列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和实践项目”的8个实施省份之一,将遵义市列为项目实施重点地区。全省年均化解矛盾纠纷30余万件,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命案发案数大幅下降,降幅全国第一。

(三)全面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强化法治贵州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省领导机构。2021年8月,贵州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开班,省委政法委、省直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各小组成员、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有关单位分管法治工作负责同志,各市(州)、县(市、区)有关同志共271人参加研讨培训。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贵州建设的通知》,对标对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相关决策部署在贵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印发《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0年,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法治贵州建设”主题大调研,坚持边调查研究、边发现问题、边解决问题、边总结经验、边推进专项治理,做到调研与工作同步推进。按照“法治贵州建设”主题大调研提出的“3341+N”总体思路,形成一系列调研成果,推动将法治贵州建设融入“十四五”发展规划。

大力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方案》,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司法厅制定《贵州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贵州省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指导、监测和评价机制》等系列文件,开展民法典实施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培训11.3万人,形成省、市、县三级近万人宣讲规模,推动将民法典内容充分运用到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社会治理、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中。

形成法治毕节创建经验,推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2014年5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赋予了“为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闯出一条新路子、在多党合作服务改革发展实践中探索新经验”的“两新”使命。2015年,省委将毕节列为法治贵州建设试点,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制定了《“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省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39个省直部门参与,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公正司法天平工程”“全民守法宣教工程”“法治惠民服务工程”“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法治监督检查工程”等“六大工程”为统领,紧扣毕节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深化“法治为民”实践,形成80余项创建经验,助推毕节市法治建设环境和平安稳定大局持续向好。经过五年法治毕节创建,毕节市总刑事发案量下降37.44%,命案总量下降60.75%,“八类案件”总量下降22.08%,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五年法治毕节创建基础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发《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实施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开启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新阶段”,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贵州探路子、做示范。

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为充分整合各种监督资源,构建覆盖全面、衔接顺畅、严密有力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按照加强内部管控、相互制约监督、法律监督、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制度+科技”运用的“4+1”监督模式,提请省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意见(试行)》,形成全省防范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制度建设“五大汇编”222项制度成果。转变全省国家司法救助审批模式,由原来党委政法委审批变为政法单位审批,推动司法救助工作与执法办案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司法救助资金审批效率,近几年年度考核结果均排到全国第一梯队,2021年使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规模达到了7788万元,救助2481件3547人。持续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化解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能存在执法司法问题案件等,通过书面督办、案件评查、召开专题分析研判会、交办等方式开展个案督办,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四)积极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2014年11月,贵州主动申请、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2017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贵阳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做出重要指示,贵州探索的“以案定员、以案定补、繁简分流、司法权力清单”等改革经验做法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点赞。省委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意见》,积极推进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省委办公厅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重要改革任务方案》,纵深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完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不超过39%的员额比例和规定的遴选标准、程序遴选法官、检察官,先后开展8次遴选,共批复入额法官人选3522名、递补人选104名,入额检察官人选2417名、递补人选53名。根据案件数量变化,实行员额动态调整管理,做到人案相适。将85%以上力量投入一线办案。省委政法委与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下发《贵州省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办法》《贵州省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办法》《贵州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管理办法》,有效解决各类司法人员职责不明、升降渠道不畅、管理不顺等问题,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

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省委政法委认真对标对表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制定《贵州省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责任分解方案》,明确77项改革任务,将责任进行细化分解。省直政法各单位加强与中央对口政法单位的对接请示,结合贵州实际制定配套文件,与责任分解方案一同形成“1+5”省级层面配套实施文件,以执法司法责任体系配套改革的突破,带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整体向前推进。省法院制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责任制改革文件,明确独任庭、合议庭及审判委员会的权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省检察院修订完善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重新配置办案职权,落实“谁决定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要求。建立法官、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交流讨论疑难复杂案件,为法官、检察官提供办案咨询意见。法院99%的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签发,检察院90%以上的案件由主任(独任)检察官决定和审批。成立法官惩戒委会、检察官惩戒委会,稳步推进惩戒改革。省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贵州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分解方案》,提出71项任务,细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主体责任。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制定《贵州省市级县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管理试点工作办法》,明确市、县两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省委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省委托市级党委管理。省编委办、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制定《贵州省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将地方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上收至省级统一管理。完成全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套改,与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8个部门印发《关于落实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有关待遇问题的意见》,成为全国第3个建立单独职务序列有关待遇制度的省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贵州省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等工资改革配套文件,员额法官检察官改革后的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金在全国率先兑现到位。根据中央部署和贵州省实际情况,将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经费资产统一到市(州)一级管理,省财政厅、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法院、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平均达到人均4万元/年,均较改革前有较大幅度提高。

扎实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改革。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省委政法委制定《贵州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提出62项改革举措,形成制约监督合力。省法院建设廉政风险监督预警处置系统,设置常见高发显性、隐性预警模型采集点,实现显性隐性双重预警。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以“三书比对”为重点的一审公诉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的规定》,加强检察权内部运行监督,促进上下级形成内部监督合力。省公安厅构建一站式、一体化执法办案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覆盖。省司法厅出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个重点配套制度文件,规范执法标准和流程。

法院改革持续推进。全省基层法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编制在50名以下、50~100名、101名以上的标准,内设机构分别精简为6个、9个、10个。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组建法官办案团队800余个。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制定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15类常见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推进庭审实质化。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集中管辖、集约诉讼服务等项改革,在西部地区率先开通“12368”诉讼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诉讼便民等机制。全力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贵州升级版,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形成“1933”格局(省法院、9个中院及33个环保法庭)。

检察改革不断深化。全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制改革圆满完成,编制从改革前1006个精简为741个,精简了26.34%。按照“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组建检察官办案组270余个,确认主任(独任)检察官1390名。联合省监委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实施细则》,优化资源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改革,提起全国首例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试点期间,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等七项均名列全国第一。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改革,创新建立末位警示机制。设立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为各类人员提供多元服务。

公安改革发力突破。抢抓贵州作为全国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综合试点地区的有利契机,圆满完成了公安情报综合研判改革等10项含金量高的改革试点任务。探索形成了以实战应用为核心的大数据+打击、防范、管理、服务和监督“五项工程”“民转刑”命案防控机制、体系化打击犯罪新机制等一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推进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完成省、市、县三级森林公安机关划转同级公安机关管理。推进公安机关接处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接处警工作流程。创新推出身份证异地办理、证照一站式办理、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70余项便民措施。

国家安全机关改革有力有序。完成了“中央垂直领导、地方协助管理”的领导体制调整和机构编制上划、干部任免权限上收、在职厅级领导干部档案上交等工作。

司法行政改革扎实有效。顺利完成劳动教养废止改革任务。全省已建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16个,出台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9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转为事业体制、1家申报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公证机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深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法学会改革全面推进。贵州省进一步发挥法学会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全覆盖,各县(市、区、管委会)全部落实机构编制,实现了“有机构编制、有人员负责、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有活动开展、有工作成效”的工作目标,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高度认可。

(五)大力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

全省政法机关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昂扬斗志,坚持大学习、大调研、大观摩、大练兵、大督查、大走访一体推进、相互促进,努力锻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法铁军。

开展“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系列活动。省委政法委创新学习方式,举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政法大讲堂”“法治大讲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政法系统学习能力大提升。采取“1+5+4”形式,由省委政法委委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领题调研。坚持每季度召开政法重点工作项目观摩会,推广交流政法工作创新成果。建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市域社会治理组成员单位分片调研、包保督导责任制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与成员单位年终平安建设考核挂钩,扣紧创建责任链条。结合全省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截至2021年底,全省政法系统共派出干部44.5万人次,走访群众231.9万户,收集问题建议8.2万条,解决7.6万个,问题结办率92.8%。

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021年,全省政法机关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分两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通过深刻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突出推进“四项任务”,抓实抓好“三个环节”,精心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执法司法“六大顽瘴痼疾”。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时,全省适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政法干警3785人,出台省级层面制度机制222项。广大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理念不断转变,履职能力不断增强,纪律作风不断强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和先进集体。中央第十三督导组在向贵州省反馈督导意见时指出:贵州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富有成效,较好实现“四个进一步”目标,教育整顿给贵州省政法系统带来了新气象,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当前社会安全稳定状况处于多年来最好时期。

(六)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

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各级党委政法委将大数据手段充分运用到社会治理领域,大幅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建立信息化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支持网格实体化运行。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和“天网工程”建设,全省行政村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97.4%。

党委政法委牵头统筹推进智能化建设。强力推进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融合建设应用,在全国率先实现刑事案件跨部门网上协同办案全流程、全地域覆盖。创新研发执法监督智慧云平台,为执法司法智能化制约监督机制的建设探索新路。智能化建设成果连续两年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创新案例评选十大案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期间,贵阳市成为全国仅有的两家智能化助力顽瘴痼疾整治联系点之一。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开展了诉讼服务平台、12368平台、贵州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平台、党风廉政建设智慧监管平台等系统建设。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进民商事和行政案件无纸化办理,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批示肯定。

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在全国率先试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实现了案件办理、内部监督的数据化和办案流程的规范化。先行建成检察工作网,研发智能辅助办案工具,加快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建设。

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全力开展公安大数据建设,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公安全领域系统性改革。打造了省级统一110接处警平台、智能执法办案中心、智能网上协同办案系统、实人认证体系等亮点。

推进智慧司法建设。在全国率先启动以“法治贵州云”为核心的法治大数据应用云平台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在12348热线、乡村法律服务、贵州法网集成融合服务方面位居全国前列。

(七)营造优质法治服务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法治护航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18年,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为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发起总攻夺取全胜保驾护航的通知》,要求全省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推进政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保驾护航。全省政法机关迅速行动,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社会治理,建立命案等社会治安重点指标监测分析体系,重点加强安置区综治中心、警务室、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家庭”创建等工作。省法院出台保民生促脱贫的意见,服务保障“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省检察院出台决胜脱贫攻坚彰显检察担当的意见,依法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盗窃、诈骗扶贫物质等妨碍脱贫攻坚犯罪。省公安厅深入实施“1+10”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农村黑恶势力、毒品、农村酒驾等问题专项治理。省司法厅组织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为脱贫攻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障。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在全国、全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省委政法委统筹全省政法机关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外防输入、区域协查以及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等工作。建立制定出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机制》《社防应急指挥体系》《规范全省社防工作组织体系的意见》等,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完善疫情社会防控工作体系。根据重要时期、节点和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印发加强疫情社会防控和社会面管控的工作方案和通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反弹。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在疫情防控中作用,发动乡镇、村居两委等基层组织,以社区、村、网格最小单元为单位,开展返黔人员、滞留境外人员摸排,重点人员排查、社会面宣传引导等社防工作,将防控工作延伸至“最后一米”。2022年3月,遵义市务川县疫情发生以来,当地及时调动1453名网格员、6769联户长直接参与或组织志愿者参与群众急需物资的配送等服务工作,10天时间实现无缝衔接精准配送粮油58.3吨、果蔬254.2吨、口罩5万余只、消毒液1.8万瓶到户到人,参与急救和送药服务1130人(次)、参与四轮全员核酸检测110.8万人次,化解涉疫矛盾纠纷80余起,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委政法委会同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系协作机制,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分工方案,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由省直政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有效、充分整合政法机关资源力量,出台文件,建立机制,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贯通、步调一致、执行有力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体系。围绕联系协作机制及联席会议精神,省委政法委出台《全省政法机关贯彻执行联系协作机制工作方案》,制定《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关于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挂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的通知》《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挂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工作规则(试行)》等,切实为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让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贵州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核心竞争力,助推全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法治保障。围绕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加强执法司法保障和执法司法制度供给,制定印发充分发挥政法职能高质量服务三大战略行动和“四化”建设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批示肯定。作为设立全国首家环境保护法庭的省份,贵州三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力打造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升级版,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二 贵州政法工作发展的深刻启示

新时代的贵州政法工作,成果丰硕,亮点纷呈,既是里程碑,也是新起点。在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贵州政法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再接再厉,久久为功,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指示精神,深入推进贵州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必须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贵州政法工作的根本保证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由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的,是“第一政治原则”。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是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政法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践证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赢得新发展的首要条件和根本保证。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号令,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二)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贵州政法工作的根本遵循

伟大时代需要伟大理论引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政法机关必须衷心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吃透“十一个坚持”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保障“中国之治”的新效能,为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贵州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民心向背。政法工作要秉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聚焦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发生新变化,对政法机关正义维护、权利救济、安全保障、服务供给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贵州政法工作要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就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在政法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贵州政法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力量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是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遵循。改革创新永远是进行时。贵州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勇于变革,善于创新,积极实践,用改革与科技的双翼,把新时代政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紧紧围绕政治稳定这个根本前提、稳中求进这个总基调、转型升级这个主攻方向,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中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主动投身于全面深化改革实践之中,把改革创新精神注入政法工作各个领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确保政法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五)必须把队伍建设作为贵州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

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只有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厚望。全省政法机关要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抓紧抓好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政法队伍的风气、形象进一步改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锻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历史川流不息,精神代代相传。新时代贵州政法工作发展中锤炼出的鲜明政治品格和宝贵经验传统,指引着全省政法工作不断前进,为贵州省全面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全省政法机关将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守正创新、开拓进取,接续推动贵州政法各项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为贵州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